變更密碼前請先詳閱以下告知事項,並勾選已知悉或已閱讀:

已詳細閱讀並同意上列保密切結內容。
國立臺南大學員工知悉並遵守著作權法切結書:
本人已瞭解「著作權法」及相關保護智慧財產權規定之內容,在國立臺南大學(以下簡稱本校)服務期間,遵守下列各項約定,絕無異議。
  • 一、確實遵守著作權法之規定,採買電腦設備時,主動告知廠商在該電腦不得安裝未經授權或盜版之軟體。電腦設備交貨時,檢查採買電腦所有已安裝軟體,如發現被安裝未經授權或盜版之軟體,將盡速移除,絕不非法重製、使用及下載安裝非法軟體。
  • 二、確實遵守各類軟體之版權聲明或授權聲明之內容,知悉著作權法第91條第1項規定,明知係侵害著作財產權之重製物而散布或意圖散布而公開陳列或持有者,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得併科新臺幣七萬元以上七十五萬元以下罰金。
  • 三、如違法下載安裝使用,致本校遭受損失時,願依法負損害賠償責任,另接受民、刑法相關法律責任
  • 四、已於本人使用或管理之公務用電腦設備張貼「禁止使用及下載非法軟體」標語貼紙。
已詳細閱讀並同意遵守著作權法切結書。
依據行政院秘書長109年12月18日院臺護長字第1090201804 A號函,請各單位依下列事項辦理:
  • 一、公務用之資通訊產品不得使用大陸廠牌,且不得安裝非公務用軟體。
  • 二、個人資通訊設備不得處理公務事務,亦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
  • 三、各機關應就已使用或採購之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列冊管理,且不得與公務環境介接。
  • 四、請於本(110)年底前完成汰換所使用或採購大陸廠牌資通訊產品(含硬體、軟體及服務)作業。
已知悉上列行政院對公務機關辦理資訊、電訊或通訊設備採購要求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