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人
蔡東樺
填寫人單位
電子計算機中心
填寫日期
2011/09/29
來文單位
來文文號
來文日期
來文主旨
作業情形
一、經濟部智慧財產局100年9月8日智著字第10016002810號函,要求 加強宣導尊重智慧財產權觀念,積極輔導、提醒學生使用正版教 科書(含二手書),勿非法影印書籍、教材,以免侵害他人著作 權。 二、文會學生事務處,協助積極安排於各公開會議中向師生宣導尊重 智慧財產權,以免師生觸法。 三、將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編製之「校園著作權資料」宣導網址,公告 於本校及中心網頁,並以電子郵件轉知全校師生參考,建立正確 著作權觀念。
來文檔案
No.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上傳時間
共 0 筆
作業情形檔案
No.
檔案名稱
檔案大小
上傳時間
1
110922來文_簽
233 KB
2011-9-29 上午 10:01:02
共 1 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