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 | IP只能由本校之教職員工提出申請,申請者即為擁有者,計畫助理或學生電腦之IP需由計畫主持人或老師提出申請,系辦所使用之IP(含主管)由系辦人員提出申請,IP由系辦人員統一管理。 |
| 2. | 使用者送出申請表後只能查詢進度,無法修改內容。 |
| 3. | 申請IP請依據實際使用需求提出,一組MAC只能申請一組IP,請勿以不存在之網卡預先申請空IP,本中心將定期查核IP使用情形,長期未使用之IP將予以收回。 |
| 4. | 使用者若要修改MAC請填寫異動申請表,可修改欄位為MAC、使用者姓名、使用者id、門牌號碼、用途、申請人e-mail。 |
| 5. | IP擁有人離職、調單位或電腦報廢,必須填寫異動申請表,並註明註銷IP,管理者審核後將IP資料刪除並釋放。 |
| 6. | 使用者若要修改IP或更換擁有人,則比照離職方式填寫異動申請表註銷IP,再重新申請新IP。 |
| 7. | 如何查詢網卡位址 (MAC address) ? win10 |
| 8. | 筆電需要在不同地點使用有線網路,請勿申請固定IP,直接設定為自動取得IP,用帳號認證上網即可。 |